通过支持残障学生记笔记的需求,录下讲课内容的能力使他们能够平等地接收和处理课堂上呈现的信息.

已获准录音课堂讲座的学生必须同意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 课堂讲课录音只供学生使用 个人学习用 以及与课程相关的准备工作.
  • 录音不能以任何目前可用的方法或将来可能可用的方法共享或转移. 录音不能上传到文件共享网站, 发布在网络上或任何形式的社交媒体上, 提供给记者, 或者以其他方式分享.
  • 学生承认录音是资料来源, 在任何学术工作中使用这些内容都受十大正规网赌平台学术行为规则的约束(除了联邦版权法之外)。.
  • 学生同意在课程结束后10天内销毁所有形式的记录材料.

不遵守录音讲课政策可能会导致失去录音特权,并可能被视为违反行为准则.

 

含有敏感材料的类别(i).e.自我表露)

教师可能会反对录制涉及大量自我表露的课程, 个人反省, 或者学生或演讲者在课堂上的秘密讨论, 担心录音设备会阻止学生自由分享或冒着匿名的风险. However, 重要的是要记住,录音设备的使用是代替和支持学生的笔记能力. 如果这些公开讨论不适合任何学生做笔记, 然后应该向全班宣布,要求所有学生停止记笔记,并关闭所有录音设备.

 

教师隐私权与版权保护

教师可能会反对使用录音设备,因为他们认为他们在课堂上讨论的信息隐私权受到了侵犯, 或者是因为担心侵犯版权. However, 重要的是要明白,隐私权或对版权的关注并不凌驾于学生的住宿权.

如欲了解更多有关获准录音讲座的学生的权利,请参阅 民权办公室- Q & A关于录音 and the 加州教育代码78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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