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有责任了解以下内容:

所有有关使用电器的政策,可由住宿教育及房屋服务部谘询设施管理处后更改及批准, 根据每个宿舍的实际使用情况和电气能力的限制. 出于法律或安全原因,以下是严格禁止的:

  • 武器和火器,如 枪械及武器政策.
  • 蒸发器或水烟.
  • 宿舍内及周围(包括在特殊活动和节目期间)产生烟雾的机械,因为有可能触发假警报.
  • 汽油(煤油, (等)动力机械,如摩托车或轻便摩托车和任何其他可燃物品,包括可燃发动机, 易燃液体, 非电的灯笼, 便携式烧烤烤架, 和大型可燃装饰.
  • 电动或电池驱动的自平衡板,如悬浮板、平衡滑翔机等.
  • 蜡烛、熏香、油燃烧器和其他需要明火使用的类似物品
  • 天然树木和常青树.
  • 在一根延长线上使用三股以上的灯,以避免插座过载.  所有灯芯必须符合UL安全标准,并带有UL上市标志.
  • 拥有或使用发热元件或高耗能电器, 比如热板, 电饭煲, 电动咖啡壶(封闭式冲泡装置除外).g., 没有外露加热元件的Keurig和Nespresso电器), 水锅炉没有自动关闭功能, 浸没式加热器。, 爆玉米花机, 用砂锅, 电加热器, 电煎锅, 电动的油烟, stoves, 烤箱, 空调*, 火炬式卤素灯, 紫外线日光灯或任何其他耗电量超过800瓦的电器(电吹风除外), 和/或任何不符合现行UL规范的器具.
  • 个人Microfridge. 每个房间和Berkus大厅套房都配有一台微型冰箱. 那些住在Berkus大厅套房的单身人士必须事先获得住宿教育和住房服务部门的批准,才能携带自己的个人微型冰箱在他们的单身房里使用.
  • 超过10英尺的延长线和/或多条延长线. 批准的延长线不得放置在地毯下或钉在墙上. 反复使电路过载的设备将被拆除.
  • 拥有/使用非学院提供的水床或床垫.
  • 拥有不符合消防法规CAL 133或CAL 117的非学院提供的任何类型的软垫家具. 每件物品必须贴有适当的标签,并要求书面通知遵守规定.
  • 在窗户外或宿舍楼外挂任何东西. 把任何东西放在外面的窗台和阳台上. 在室内天花板上或天花板上悬挂任何东西(尤其是织物制成的东西), 洒水装置, 火灾探测器, 或者窗式空调. 
  • 卫星天线、广播/电视天线.
  • ITS适当使用政策, 只有经ITS批准连接的计算机或联网设备才能连接到学院的网络.
 
 

最后一次审查:2021年7月

 

与学生事务处联络有关手册的事宜